待定P及E公積分
積分兌換會為所有會員提供了兩個優惠項目,讓會員及其親友們均可享用專有的服務和福利。
這兩個優惠項目均產生待定P公積分及待定E公積分,分別稱爲引薦朋友計劃及自由行連結計劃。
A. 引薦朋友計劃
每當會員成功邀請朋友加入積分兌換會後,被引薦會員於本網站或購物點購物獲取達9000P公積分時,引薦會員亦可獲取2000E公積分。
另外,每當被引薦會員在兩個會籍年内於本網站www.rpoint.com.hk或購物點購物,引薦會員亦可獲取相應的待定P公積分。待定P公積分總額會在引薦會員帳戶的公積分結餘中顯示。
引薦會員通過其親友獲取之待定P公積分(假設為K值)會在會籍年度結束日轉爲正式P公積分,有效期為下一會籍年度結束日,即12月31日。待定P公積分轉化為正式P公積分,計算方法如下:
a. 引薦會員個人於網上及購物點成功購物所獲之積分(假設為A值)
b. 被引薦會員個人於網上及購物點成功購物所獲之積分(假設為B值)
如A值高於或等於B值,引薦會員即可從中獲得K=B之待定P公積分。經核實之B值P公積分,會於下一個會籍年度首天(即1月1日)發放到引薦會員之賬戶中,有效期為一年至該會籍年12月31日。
如A值低於B值,引薦會員將獲得之K值待定P公積分按以下公式計算:K=m*A。m為設定之引薦獎賞系數,每年經積分兌換會審核或調整一次(2015會籍年度之m值設定為0.5)。經核實之K值P公積分,會於下一個會籍年度首天(即1月1日)發放到引薦會員之賬戶中,有效期為一年至該會籍年12月31日。
B. 自由行連結計劃
積分兌換會規定,香港或深圳會員可代其國内親友提貨,同時可獲取額外獎賞積分(待定E公積分)。
當國内會員(訂單會員)委託其香港或深圳之親友會員為其提取網上訂購的產品,積分兌換會將安排獎賞E公積分(連結積分)於訂單會員之賬戶內,此獎賞積分的發放由訂單會員准許。受委託提貨之會員完成提貨後,訂單會員可將獎賞積分送給受委託會員,該積分將會在受委託會員帳戶中顯示。如自提貨完成起X天内,訂單會員沒有及時通過本網站同意發放積分給受委託會員,該次連結積分逾期失效。2015年12月31日之前,X值為代提貨起30天,X值每年由積分兌換會審核調整。
每訂單之連結積分由訂單會員自行送出,規定如下:
連結積分=N*K,N為一個連結獎賞系數,K為訂單會員該次購買所獲之P公積分值。
2015年12月31日之前,N值為1.0,即連結積分值與訂單會員購物所獲之P公積分值相等。N值每年由積分兌換會審核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