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
兌換禮品時請選定換領禮品型號、數量及換領處,確認後不可更改; |
2. |
此兌換券之有效期自訂單及付款確認後起三十天內; |
3. |
兌換者必須在前往換取禮品前致電查詢貨量; |
4. |
每張兌換券只限換領相關數量禮品一次; |
5. |
換領禮品時,閣下必須攜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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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身份證明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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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有效兌換券之A4列印本,並須於領取貨品時簽收確認 |
6. |
本公司將會回收已簽收之兌換券列印本; |
7. |
兌換券逾期作癈 : 不設退款、延期及不得用作兌換現金或其它產品; |
8. |
如閣下在訂購及付款時,產品出現缺貨,本公司會在七天內全數退回款項,相關已扣除之積分也同時退回至會員帳戶中; |
9. |
如有任何爭議,禮品商戶將保留更改及不時修訂優惠條款細則之權利,而無須另行通知,本公司會保留行使此券之最終決定權; |
10. |
禮品資料及圖片由禮品商戶提供,只供參考。 |